日前,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4号)有关规定,市水政监察支队一行三人前往巧家,会同巧家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水行政执法人员对其境内清水河水电站和炉房水库坝后水电站取水许可情况及水资源缴纳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二个水电站取水计量设施、运行工作台账、取水许可证申请办理情况以及水资源费缴纳情况,随后,就其存在的没有办理取水许可证及没有缴纳水资源费等问题,督促二个水电站在规定的时限内申请办理并主动缴纳水资源费。这也是省审计厅今年对我市生态环境审计要求整改的工作内容之一。
整个核查工作得到了巧家昊龙中小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二个水电站项目业主单位的配合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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